“太好了!太灵活了!太人性化了!”一大早,带着孩子来门诊就诊的莫先生不停点赞,他表示,国家政策真是好,不光自己看门诊可以报销,孩子就医也可以刷大人的医保卡了,对百姓来说真是大好政策!
原来,莫先生在我院门诊服务一站式窗口医保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开通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子女业务,成功完成3岁女儿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账户共济结算。
随着莫先生共济个人账户结算成功,标志着我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家庭共济政策全面落地。
近年来,职工医保制度不断改革创新,不仅是补齐门诊保障制度短板的现实需要,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有效途径,更将成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有力抓手。
2022年底,我院成功办理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结算业务,标志着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落地施行。
2023年5月初,我院成功办理共济个人账户结算,标志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家庭共济政策全面落地。
2023年5月11日,省医保下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再次优化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对门诊起付线进行了调整,并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未来,县人民医院将加强医保信息化方面的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医院信息系统与医保系统之间的对接,积极推进医保移动支付上线,进一步优化医保报销流程,提升医保服务质量。
凡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均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医保结算时,出示社会保障卡(电子医保凭证)或身份证即可。不是。根据医保药品及诊疗目录规定,医疗总费用先减项目对应自付比例金额,再减起付线后,剩余金额再按比例报销。报销金额=(医保报销范围内门诊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是的。最新政策:从6月1日起,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没有起付标准,在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 50 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 200 元,按 60%比例报销;在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 100 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 300 元,按 6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 300 元。体检费用不能报销。医保不予报销的情况有: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美容整形等国家规定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挂号(医院公众号或收费窗口)-各科诊室就诊(主动告知医生医保类型)-收费窗口一站式报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告知收费人员患者医保类型及是否使用门诊共济)。7.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多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购买惠普性商保等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9.怎么绑定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共济医保个人账户呢?职工主账户根据需要通过关注“湘医保”公众号或下载“湘医保”APP“家庭共济绑定”功能绑定家庭成员,主账户可绑定多名家庭成员,每名家庭成员只能被绑定一次。绑定成功后,被绑定的家庭成员就医时在定点医院收费窗口出示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身份证),并告知收费人员要共济个人账户,即可使用主账户人的个人账户支付。家庭成员发生变化时,主账户因特殊原因要解除家庭共济账户绑定,在主账户“湘医保”公众号中选择“共济关系查询解除”,即可解除绑定。
政策咨询电话:
0736-6468129
0736-6468122